媒体曝光 禁止出国 追究刑责

《南阳日报》:“老赖”今后赖不成了

发布时间:2012-12-03 08:32:47


本报讯(记者党华 通讯员曹萌)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联合发布通告,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将采取强制性措施,确保生效法律文书顺利执行。

通告指出,凡是被市中级人民法院或各基层人民法院立案执行的被执行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须到相应的法院申报财产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凡被执行人在限定期间内既不申报财产,又不履行义务,一经人民法院查明其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将视情节轻重,依法采取媒体曝光、罚款、拘留等措施,或依照刑法规定,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将根据被执行人所负债务性质、标的金额、履行能力和履行态度,会同公安、工商、税务、银行、房管等部门启动制约机制,采取限制或禁止融资、投资,禁止当事人或法定代表人出国、出境、旅游、度假等措施,直至其全部履行义务。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暴力抗拒法院执行的,将按照有关法规要求快速立案、侦查、批捕、起诉、判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张森    

文章出处:《南阳日报》2012年12月3日第B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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