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车贼驾车招摇过市 遇失主报警自投罗网

  发布时间:2009-06-10 16:49:27


  一偷车贼盗得摩托车后毫不心虚,驾驶偷来的摩托车游走在大街小巷,结果得手第三天便被失主抓个正着。目前该案已一审终结,唐河县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苗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20081226下午3
时许,被告人苗某窜至唐河县古城乡井楼新街某建筑工地,趁无人之机将受害人魏某停放在工地门口的一辆富威牌FW4804型轻骑摩托车盗走,价值1820元。
  20081229下午,苗某驾驶偷来的摩托车在唐河县城玩,途经312
国道交叉口北时,刚好被失主魏某发现。魏某随即报警,苗某被赶到的公安干警抓获。该摩托车随后已被退还被害人。
  
唐河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苗某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且未给受害人造成经济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赵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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