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柏县法院六项措施健全司法建议工作机制 共推社会管理创新

  发布时间:2012-12-05 08:49:47


司法建议是法律赋予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是人民法院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坚持能动司法、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重要途径,河南省桐柏县法院针对司法建议的特点,在加强审判工作的同时,注重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实现干警从单纯的就案办案向发现问题主动建议的转变、从司法建议一提了之向主动监督主动反馈的转变、从事后建议向事前事后建议并重转变,促进社会管理创新。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司法建议工作是人民法院坚持能动司法,依法延伸审判职能的重要途径,是人民法院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把司法建议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自身工作的一部分和重要任务抓紧落实。

二、加强制度建设。确定司法建议工作日常管理机构,建立司法建议工作归口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和统一司法建议档案管理,为完善司法建议检索、评查和交流提供可靠基础。将司法建议纳入司法统计范围,为分析和指导司法建议工作提供信息数据支持。

三、明确对象格式。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可以向相关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提出司法建议。同时统一规定文书格式。司法建议文书应按照统一的格式制作,一般包括首部、主文和尾部三部分。

四、纳入管理考核。在工作目标考核和案件评查中,把提出司法建议的及时性、准确性、合法性以及提出司法建议的数量、质量、效果作为综合考评指标。同时开展优秀司法建议评选活动,充分调动法官参与的积极性。

五、搭建沟通平台。一是搭建推动行政机关落实司法建议的沟通平台,建立和人大、政府法制部门的联动反馈机制,共同督促有关行政机关落实整改措施。二是搭建行业组织落实司法建议的沟通平台,与行业协会、主管部门建立长期的联系、沟通机制,与一些发现问题较多的行业的监管部门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做到有的放矢、重点关注。

六、抓好督促跟踪。着重抓好对建议的督促,跟踪了解司法建议的采纳、落实情况,接受有关部门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对司法建议不做反馈的,要采取适当方式加以督促;对落实措施不具体的,致函要求整改,抓紧落实。

责任编辑:赵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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