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阳市宛城区法院,有一位年轻的庭长,他怀着对司法事业的执着追求,抱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兢兢业业干事,公公正正办案,清清白白做人,被群众称为“贴心法官”。他就是红泥湾法庭庭长王永兴。
热心调解司法为民
法庭受理的案件,大多是民商事纠纷。2004年王永兴上任伊始,就给全庭同志制定了工作重点:加大调解力度,最大限度地做到案结事了。他先归纳案情,分清是非,明确责任,然后根据当事人的心理需求,因人制宜,因案制宜,提出处理意见,以达到案结事了,胜败皆服的效果。今年5月,顾某等三人与李某因做生意发生纠纷,李某还将顾某的运输车辆扣押,双方几次发生冲突,三人随后分别向法院起诉。法庭受理该案后,王永兴很快找到了矛盾的焦点,并通知三名原告和被告同时到场。他首先主持四方进行对账,然后讲解法律规定,终于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为了保证案结事了,并最大限度的减少车辆的营运损失,王永兴当天又陪同顾某到李某家中将被扣押的车辆交回到顾某手中。
胸怀大局情系和谐
作为庭长,王永兴不仅仅是带领全庭干警办好案件,他平时注重研究纠纷规律,掌握纠纷动向。他根据农村各个季节发生不同纠纷的特点,有针对性、有侧重地进行预防和处理。如农忙季节容易发生争水纠纷,他便事先建议各乡、村提前做好这方面工作,尽可能减少纠纷的发生;农闲季节往往发生宅基地、婚姻、赡养等纠纷,他便采用到乡、镇讲法制课的方式,宣传相关法律知识和典型案例。此外,他还注重支持和指导当地村委人民调解工作,采取双向联络制的方式,搭建人民调解与司法指导之间的平台,通过发挥人民调解员的作用,调处、化解了大量的纠纷矛盾。
秉公执法正气凛然
从事审判工作以来,王永兴视法律重于泰山,他不畏强权与恐吓,不让天平倾斜,始终坚持公正地审理每一起案件。他说:“我也是普通人,也有人之常情。但是,当情感和法律撞车时,我只有严格依法办事”。今年7月,他审理一起损害赔偿案件,被告刘某托乡里的一位领导说情,刘某还到法庭把装有2000元的信封放在办公桌上就跑。王永兴把钱退给说情的那位领导,最后做出公正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