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范志钦 通讯员王彬 王明芝)12月4日,唐河县人民法院将一起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涉案被执行人孙某被立案侦查,并被刑事拘留。
孙某因民间借贷纠纷被原告薛某诉至唐河县人民法院,法院审理后于2011年9月13日作出民事判决,判令孙某归还原告薛某现金20.3万元。判决生效后,因孙某一直不履行法院判决,薛某遂申请强制执行。唐河县法院立案执行后,立即向被执行人孙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在指定期限内履行法律义务。然而,孙某逾期仍未履行。随后,执行人员多次找到孙某要求其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但孙某总是以种种借口不履行。为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利,唐河县法院遂依法以涉嫌拒执罪将孙某移送公安机关。
全省法院第三次集中曝光“老赖”暨“执行开放月”活动以来,市中级人民法院针对一批执行难案采取曝光“老赖”信息、限制高额消费、查封财产、拘留、移送立案侦查等各种措施,有效打击了拖延、推诿甚至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的行为,维护了法律的尊严。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