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日报》:农民工老杨讨薪记

  发布时间:2012-12-06 10:52:17


   “谢谢法官帮我们讨来血汗钱!”1121日,在河南省南阳市中院举行的农民工工资集中兑付现场,农民工杨清军从庞景玉院长手中接过2500元工资时激动地说。

   “起早贪黑”工资遭拖欠

   年近六旬的杨清军是南阳市郊区的失地农民。2010年初,他和4位老乡在朋友的介绍下受雇于南阳市某物业公司,在一家医院当起了清洁工。

   可没干多长时间,大家就发现物业公司发放工资不及时,最多的一次竟拖欠长达半年多。由于担心越拖越多,大家商量后决定找老板结算工钱后就不干了,可公司却一直以无钱为由,拒绝为他们兑付。

   “我们每天早上三点多起床打扫卫生,起早贪黑的,工资低不说,还领不到,我们不能让他们这么欺负人,要告他们!”老杨语气中带着坚定。

   2011830日,老杨带着大伙儿来到南阳市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局寻求帮助,劳动监察局经认真核实后,发现物业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属实,便于1121日向物业公司发出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督促其尽快支付老杨等人的工资,然而物业公司却无动于衷。122日,劳动监察部门向物业公司下达处罚1.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没想到物业公司竟拒不执行。

   强制执行法院帮要账

   正在老杨等人为此事发愁之际,劳动监察局负责该案的张英凡告诉老杨眼下有两条路可以走:“一条是你们自行到法院起诉,另一条是我们将处罚决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顺便请法院帮你们要工资。”老杨觉得打官司时间长,自己也没经验,便选择了后者。

   20126月,南阳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向南阳中院申请对行政处罚决定进行强制执行。南阳中院执行局的法官接手案件后,先后7次到物业公司要求其尽快履行义务,但公司负责人张某却每次都以“资金到账立马就还”为借口软磨硬抗。

   20129月底,眼见张某“最迟三个月内兑付杨某等人工资”的承诺已经超期近半个月,物业公司迟迟不见还款动静。南阳中院执行局研究后,决定对张某采取拘留的强制措施。决定下发后,物业公司最终于1120日将拖欠老杨等人的工资款交到了法院。

   学到法律老杨拾信心

   为了让老杨等人重拾信心,南阳中院执行局决定请院长庞景玉和执行局长丁建民亲自为老杨他们发放讨回的工资,并为他们加油打气。

   “大家要注意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注意保存证据,要学会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知道法院和劳动部门都是大家的坚强后盾。”在工资发放现场,院长庞景玉不时提醒大家。

   执行局长丁建民还告诉老杨等人,法院已经与劳动监察部门建立了农民工工资追讨联动机制,并且开展了“农民工工资集中清理月”活动,对那些恶意拖欠工资的“黑心老板”,一定会严厉打击,让他们不敢赖账。

   “明年我还出来打工,有了法院和政府的支持,我们还怕个啥!我这就回去向那些不敢出来打工的老乡也讲讲。”受到鼓舞的老杨信心十足地说。

 

责任编辑:赵娜    

文章出处:《 农民日报 》2012年12月06日 08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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