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WB 法官札记 □牛 娅
今天是刘某等三人诉某运输公司、某财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开庭的日子。因一些赔偿项目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此前的调解没有成功。时近年关,我一直希望能够以调解的方式结案,好让原告能及时得到赔偿款,也是对他们失去亲人的一种安慰。
调解也得讲“战术”,特别是“心理战”,但是把握度很重要,过了,不仅达不到调解的目的反而会加剧矛盾。调解刚开始,原告刘某(死者的丈夫)就质问我:“为什么没有精神抚慰金?”
因为本案的刑法部分已经判决,被告人得到了应有的惩罚,在法律上,这也是对受害人最大的心理抚慰。我如实告诉刘某。没想到刘某来了句:“他判刑是应该的,我没感觉到心理受到抚慰。”
这时死者的儿子,给我讲了一家人的遭遇,父亲刘某在打工的时候伤到手指,一只手基本废了,他还有一个10岁的妹妹,因此母亲是家里的劳力,所以母亲遭遇意外,是全家人致命的打击。
这时财险公司的代理人说,虽然上次调解失败,但是仍按流程报到了省公司,她已尽最大努力争取到15万元的赔偿。货运公司的代理人黄律师说,经他反复做工作,公司同意再补给刘某1万元。见到被告两位代理人为促使案件的调解,尽职尽责做了很多分外的工作,我趁机把两位代理人的良苦用心告诉原告,并及时引导刘某一家人从仇恨中走出来,冷静、理智对待调解。
审判庭里一下子寂静了。过了一会儿,死者的儿子说:“法官,就按你刚才说的那个调解意见吧。”我看了一眼沉默的刘某,他没再说话,显然是默许了。
案件就这样在意料之外调解了。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之后,死者的儿子向被告的两位代理人表达了谢意。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相互体谅让我很感动。
出了审判庭,外面气温很低,但我的心头暖暖的,相信这个冬天肯定是一个暖冬。(作者为卧龙区法院民一庭法官)⑤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