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制裁和打击“老赖”工作力度,把曝光“老赖”活动推向高潮,促进执行工作的公开、公正、透明,根据省、市两级法院的安排部署,河南省西峡县法院结合工作实际,采取了以下五项措施集中开展第三批曝光“老赖”暨“执行开放月”活动。
一是大力开展第三批曝光“老赖”活动的宣传力度。第三批曝光“老赖”活动开展伊始,便在县广播电台播放了曝光“老赖”活动公告及“老赖”名单。日前,西峡县法院执行干警走上街头对到场的人员耐心细致的讲解,被执行人自曝光之日起7日内,应主动与法院联系,尽快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对曝光后仍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法院将对其采取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活动开展以来,该院发动社会力量督促“老赖”履行债务,并从中选择典型案例,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行监督员、媒体记者等全程参与具体案件的执行和复议案件的听证。与此同时,还积极撰写稿件在县电台、南阳日报、省级日报、人民法院报上发表典型案例,大力宣传这次活动开展的意义,形成了较强的舆论优势。
二是加大财产举报申报制度。与立案庭结合,在申请人立案时即给其发放财产举报通知书,使申请人能详细了解被执行人财产状况,如实填写后交给执行局以便调查。与此同时,还要求在给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的同时,还必须给被执行人送达财产报告令,让被执行如实申报其财产和财产变动情况,并告知其不如实申报财产的后果,使执行人员能充分掌握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以便于更好采取措施进行执行。
三是适时签发委托调查令,加大被执行人财产调查力度。在对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依法执行的同时,对拟报可供执行财产的案件作经验处理前,再次给当事人或代理人做工作;让其或代理人持法院的调查令可再次进行财产调查,让申请人充分行使财产调查权,充分了解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及相关执行标的情况,该措施的施行,拓宽案件执行线索来源的层次和渠道。
四是建立执行联络员制度。针对我县地处交通要害,外出务工人员多,人口流动频繁,被执行人难找及被执行人财产难寻的特点,该院根据中院要求,迅速建立起了联络员制度;把那些在基层组织中政治素质高、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有较高权威、善于做群众工作的村支书、村主任、村治保主任聘请为执行联络员。执行联络员制度建立后,广大执行联络员能够切实履行职责,积极提供很多有价值的线索,使有些原因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得以恢复执行,并顺利执结。
五是采取交叉执行,提级执行措施,化解执行难。执行中对一些涉及政府相关、人大代表等特殊被执行主体,如果简单地就案办案、强制执行、办案阻力很大,难以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为此,该院对这类案件适时转变思路,采取提级、交叉执行的方法对抗干扰。
通过上述五项措施实施以来,该院已成功执结“老赖”执行案件10件,涉案标的达165万余元。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