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不断拓宽“百案观摩”人大代表参加范围,组织中心法庭开展观摩活动,邀请住所在乡村的人大代表参加,同时又邀请乡村干部、村民代表、人民调解员参加旁听,扩大法制宣传。
一是领导重视。新野县法院党组高度重视“百案观摩”活动,成立了“百案观摩”活动领导小组,下设百案观摩办公室,按照分工组织“百案观摩”活动。每次观摩活动,由院分口主管领导、办公室负责与人大联络工作人员全程陪同人大代表观摩庭审,庭审后组织代表座谈,并答复代表提出问题。
二是健全机制。建立任务分解机制,结合审判业务庭的实际情况,把选报观摩案件的数量任务按月分解到各审判业务庭,并要求各业务庭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下午下班前书面报送下月拟观摩案件开庭信息表;建立定期沟通联系机制,活动办设联络员1名与人大随时保持联系,及时沟通信息,总结成绩,查找问题,改进庭审活动。
三是组织严密。每次观摩活动前,百案观摩活动主要负责领导专门召开协调会,分解任务,由后勤部门负责机关和审判庭卫生,网管部门检修庭审设备,宣传部门负责案件的宣传报道,司法警察部门拟定安检方案、值庭方案和应对突发事件预案,活动办公室联系确定参加观摩代表名单,拟定工作方案、评议形式、组织座谈评议、收集评议意见等,保障了百案观摩活动有序、顺畅进行。
四是评议具体。观摩庭审前书面向人大代表报送案件原、被告基本情况及诉辩意见,告知人大代表基本案情,提供审理可能适用的法律、法规等。庭审时,向人大代表发放“百案观摩”庭审情况评议表,由代表针对合议庭成员的司法礼仪、驾驭庭审能力、庭审效果等项进行测评。必要时针对庭审总体情况再进行深入讨论,并向代表发放对案件实体处理部分的意见或建议调查问卷,邀请代表参与案件实体处理讨论,帮助做好案件的调解工作,共同化解矛盾纠纷。
五是拓宽参加观摩代表范围。为提高代表参与率,扩大代表参与案件的范围,将观摩活动向法庭延伸,由法庭选送在当地影响大或者与当地人民群众生活联系较为密切、具有一定代表性的案件进行观摩,组织住所在乡(镇)、村的县级以上人大代表参加,并根据案件情况邀请当地村干部、村民代表参加庭审。既提高了代表参与率,扩大了法制宣传范围,又进行了生动的普法教育,受到地方党委、政府、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今年以来,新野法院共进行开庭观摩案件10件,其中在法庭观摩4件,参加观摩案件的代表114人,村干部、人民调解员等72人,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