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预防和控制虚假诉讼,河南省内乡县法院推行诚信诉讼保障机制,严把立案、审判关口,有效预防和减少不诚信诉讼行为。自该机制推以来,在立案阶段发现虚假诉讼3件、在审判过程中发现虚假诉讼5件,其中移交公安机关侦查处理的2件,有效的维护了司法秩序和裁判权威。
一是立案时,立案庭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在通知原告受理和向被告送达起诉材料的同时,以格式化的告知书向当事人书面释明虚假诉讼的风险和法律后果,诚信诉讼的具体要求等,并要求当事人分别在《权利担保承诺书》和《诚信诉讼承诺书》上签字,承担因虚假诉讼所引起法律后果。
二是审判时,对原告起诉的事实、理由明显不合常理,证据可能是伪造的;或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委托代理人对案件事实陈述不清的;或原、被告配合默契,不存在实质性的诉辩对抗的案件,合议庭依法审查受理,严防当事人进行虚假诉讼。
三是对在审判中发现的虚假诉讼,合议庭及时中止案件的审理并通报审管办,由审管办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使得与虚假诉讼相关的民事案件能及时审结,最大程度上保护真实债权人的利益,维护法律和司法机关的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