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日报》:大山深处的调解

发布时间:2012-12-13 08:36:19


随着一村四警活动的深入开展,我作为人民法院的干警,负责联系西峡县西坪镇黑漆河村,12月7日下午,我到村里进行走访排查矛盾纠纷。走访中,听村委会主任介绍,该村有一起赡养纠纷,经过村委干部多次调解,一直没有进展,希望我们能一起进行调解。

我们一行赶到这户人家,房屋是上世纪七十年代建造的,位于深山沟的尽头,三间土瓦房年久失修、破烂不堪,屋里除了一张木床外没有一件像样的家具。两位老人有两个儿子,都住在同一条山沟的下面,两个儿子家相距约300米,生活还不错。得知两个儿子正好都在家,我们搀扶着两个老人,召集着两个儿子到村委会进行调解。

半个小时后,两个儿子带着各自妻子来到村委会,我来主持调解。大儿子已年过半百,有多种疾病,有一子,未成家,年收入约万元左右,生活拮据,对父母偶有帮助,但数量有限。二儿子育有三女,家庭负担较重。调解中,大儿媳妇陈述二位老人没有为其照顾子女,办事不公,说老人自己有钱还告儿子不对。二儿媳妇陈述婆婆不讲理,曾经让其娘家人生气,对其亲生儿子有偏见不好。两个老人一边听着,一边默默地叹气,流泪。

听到她们的陈述,我立刻明白了,这又是一起农村最常见的兄弟矛盾、婆媳矛盾、妯娌矛盾的亲情纠纷。我就首先问问两个媳妇,他们是如何对待自己的娘家父母,反问他们如果娘家父母也没有人照顾,他们该作何感想,然后我分别从法律和情感的角度对两个儿子进行说服教育,用实例生活中善待老人的真实例子去感化他们,给他们讲述百善孝为先的传统文化。通过苦口婆心、语重心长的沟通,再加上村支书的劝解和帮助,答应帮二老办一份农村生活低保待遇,两个儿子及其媳妇逐渐缓和了语气,同意经过协商,共同赡养二老。经过近三个小时的工作,最终,大儿子答应每月支付老人赡养费150元,医疗费100元;二儿子每月支付赡养费100元,医疗费100元。

调解结束,天已快黑了,我们将老两口搀扶回去,走远后,望着他们蹒跚的背影,我真希望他们能从此过上舒心的日子……

(西峡县法院西坪法庭庭长王宏钊口述 张萌萌 王玉信整理)

责任编辑:廖靓    

文章出处:《南阳日报》2012年12月13日第A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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