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来源:南阳日报-南阳网
岁末,帮农民工讨薪
本报讯(记者裴建敏 通讯员程远景 谷万常)“没想刚立案4天,法院就把我们打工的钱要回来了……”12月12日上午,方城县清河乡文岗村的8名农民工拿到拖欠半年的工钱后激动地说。
今年6月,方城县清河乡村民王某找到该乡文岗村的韩华,让其帮忙找些农民工帮他干些农活,每个工30元,并承诺等活干完工钱全部清完。按照王某的托付,韩华很快便找来了8个人。按照记工的方式,干完王某的农活,8名农民工一共用了114个工日,应得到工资3420元。令他们没想到的是,等活干完了,王某却以没钱、记工天数有差错等理由不给工钱。无奈,12月9日,8名农民工将王某告上了法庭。
清河法庭受理此案后,非常重视,将该案纳入“绿色通道”,快立、快审、快结。12月12日上午,方城县法院副院长孔丽带领清河法庭庭长谷万常等法官来到清河乡文岗村,搭起了审判台。经过调查,法庭核对了双方的记工底册,查明王某确实拖欠了8名农民工的工资。经过耐心调解,王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接着,孔丽又把几名原告叫到一边,告诉他们王某遇到了资金困难,也要体谅王某的难处。
看到法官们冒着严寒来到村里审理案件,还在庭前、庭后反复做双方的思想工作,8名原告作出让步,同意从3420元工资中放弃420元。于是,王某向亲戚朋友借来了3000元,当庭交到了8名农民工的手中,双方当场握手言和。④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