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邓州市法院设立的“执行热线”接到被执行人王某正在该市某高档宾馆娱乐消费的电话后,执行人员快速出击,将王某逮个正着。王某被拘留后,主动与申请人吕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按协议当场付清了4.1万元赔偿款。
2009年5月,申请执行人吕某的妻子到河边洗衣服时,不慎落入被执行人王某采沙后未及时回填的沙坑内溺水死亡。该案经邓州市法院一审和南阳市中级法院终审,王某被判令一次性赔偿吕某各项损失费共计4.8万余元。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由于王某千方百计地躲避执行,使执行一度搁置。在这次全省法院系统为期一个月的“第三次集中曝光‘赖账户’和执行开放月”活动中,邓州市法院将王某作为重点“赖账”名单在媒体予以曝光。
12月5日下午,邓州市法院通过“执行热线”获悉王某正在该市某高档宾馆内娱乐消费的举报电话后,执行局迅速指派3名执行人员前去某宾馆将王某逮个正着。根据王某长期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所确定的付款义务的逃避执行行为,邓州市法院遂对其依法采取了拘留措施。王某被拘留后,主动承认了错误,并与申请人协商后当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由王某一次性支付吕某赔偿款4.1万元,余款吕某自愿放弃。王某遂按协议把家人筹借到的4.1万元赔偿款经执行法官交到申请人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