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南阳中院、南阳市政府法制局在南阳宾馆联合召开全市纪念《行政诉讼法》颁布20周年暨征求意见座谈会。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常康到会并作重要讲话,市人大副主任党光德、政协副主席赵金文参加会议。会议由南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庞景玉主持,南阳中院副院长宋黎晓就二十年来行政审判工作的开展情况作了报告。市政府法制局局长燕军庆,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主管法制工作的负责人,各县市区法院院长和中院行政庭全体同志参加了会议。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常康在讲话中指出,二十年来,全市两级法院认真履行行政审判职责,不断拓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有力地支持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妥善化解了一批行政争议,防止和避免了诸多矛盾纠纷的激化和转化,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强调两级法院今后对行政案件的受理,要降低收案门槛,坚持做到“宽进严出”,切实保护当事人的行政诉权,加强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研究解决的可行方案,防止因审理周期过长引起矛盾激化,不断探索行政案件的结案方式,在审判中尽量组织诉讼双方面对面地进行沟通协调,找准问题的切入点,把法讲在明处、把理摆在当面,建立诉前、诉中、诉后的全程协调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诉累和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产生。要求全市两级法院要切实把保障民生作为行政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为行政审判工作的重要衡量标准,高度重视、积极审理企业经营、就业安置、社会保障、教育医疗、收入分配等涉及民生的行政案件,特别是因社会热点问题引发的群体性行政争议,以有效解决行政争议,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强力推进行政审判工作的科学发展和规范发展。
南阳中院副院长宋黎晓在报告中首先回顾了《行政诉讼法》颁布实施来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的基本情况,并围绕当前行政审判工作所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全市两级法院下一步的工作设想和共同化解行政争议的建议等问题同与会人员进行了交流。
据了解,二十年来,南阳两级法院共受理一审行政案件12822件,审结12565件;受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37870件,执结35976件。其中,在三个月内结案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2314件,占结案数的98%;判决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为,责令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的2914件,占23.2%;被告改变具体行政行为后原告撤诉的742件,占5.8%;判决维持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4896件,占一审行政诉讼案件的39%;驳回原告起诉和原告主动撤诉的4013件,协调撤诉率达到30%以上,部分基层法院的协调撤诉率达到60%以上;依法审查、执行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的非诉行政案件35976件,为促进依法行政,建设法制政府作出了贡献。
会上,南阳市政府法制局局长燕军庆宣读了市委、市政府《关于成立南阳市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协调委员会的通知》。根据这份通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朱常青任委员会主任,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常康,市人大副主任党光德,副市长李建豫,市政协副主席赵金文,市中级法院院长庞景玉任副主任,市信访局、法制局等28个局委的负责人和市中院副院长宋黎晓为成员。该委员会是在南阳市中级法院和市政府法制局的共同提议下,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的,该委员会的成立必将为全市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健全行政争议解决机制,维护南阳社会大局稳定和促进南阳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与会各行政机关主管法制工作的负责人普遍对南阳两级法院在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推动行政管理法制化进程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取得的成绩予以肯定,并希望南阳中院在今后工作中能进一步积极拓宽受案范围,加大协调力度,强化监督管理,和行政机关形成完善良性的互动工作机制。
会上,社旗县常务副县长刘世家、宛城区法院院长贾志侠、南阳市公安局副局长路书剑和南阳市房管局副局长向天军分别介绍了所属单位在处理行政争议和行政诉讼过程中的先进做法和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