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河法院牢固树立“人民法庭是法院工作基础”的理念,按照严格、公正、文明司法的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多管齐下,加强人民法庭工作。
一是加强对法庭工作的指导。唐河法院在制定全院《制度化岗位管理规定》基础上,针对人民法庭自身特点,探索制订《唐河法院人民法庭目标管理考核规定》,逐步对法庭的审判工作、队伍管理、司法管理、装备建设等各项工作进行量化;院班子成员“包人到庭”,并形成常例,深入法庭开展调研,及时掌握、帮助解决人民法庭中遇到的问题。
二是积极制定人民法庭庭训。唐河法院根据人民法庭的特征、特点、目的、意义,制订人民法庭庭训:“联系群众,巡回基层,定纷止争,和谐为重”。“联系群众”,展示出“人民法庭为人民”的最基本特征,凸显人民法庭的群众性;“巡回基层”,就是要大力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依靠群众办案,通过巡回审判对群众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定纷止争”,妥善处理和协调好群众之间的利益关系,更多的体现民意、民情、民愿,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和谐为重”,要求人民法庭尽最大力量,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是把新招录人员充实到人民法庭工作。为解决人民法庭案多人少,干警超负荷运转的现实问题,唐河法院决定把新招录的六名同志全部充实到人民法庭去,进一步壮大人民法庭队伍,提高青年法官的群众工作能力。
四是加强法庭物资装备保障。唐河法院为各个法庭配备了电脑、打印机、等办公用品和方便巡回审判的办公用车,并且划拨专款用于法庭基础设建设和维修,狠抓落实人民法庭物资装备保障,积极推动人民法庭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