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柏县法院“五项机制”推进人民陪审团工作

发布时间:2012-12-18 08:34:18


人民陪审团工作开展以来,河南省桐柏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建立健全五项机制,推动人民陪审团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建立健全人民陪审团成员选任机制。将选任条件确定为“身体健康、品德良好、作风正派,具有一定处理纠纷能力和文化程度”,在名额分配上既考虑全县各个乡镇实际情况,又考虑向较大行业如教育、劳动系统倾斜,同时保证维护特殊群众利益的妇联、残联、工会、老龄委等组织都有一定的代表参加,确保了人民陪审团成员的广泛性,共在社会各界选任人民陪审团成员1000名。

二是建立健全人民陪审团成员陪审程序。制订了人民陪审团参与庭审的规则,对人民陪审团成员参加陪审案件的人员抽取、庭前告知、庭后评议等程序予以了明确规定,使人民陪审团成员参与案件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三是建立健全人民陪审团成员参审案件类型机制。明确规定适用人民陪审团审理案件为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社会关注度高、涉及公共利益等案件。

四是建立健全人民陪审团成员培训机制。定期不定期对人民陪审团成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人民陪审团成员的业务素质。

五是建立健全人民陪审团经费保障机制。在桐柏县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把人民陪审团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每年拨付人民陪审团专项经费,为人民陪审团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物质保障。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截止1217日,该院选任的人民陪审团成员共301人参与陪审案件27件,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张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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