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南阳中院保民生保稳定的调查报告

  发布时间:2009-06-12 10:06:17


美国次贷危机引发了世界范围内的经济危机,从而波及到我国,面对这场突如其来的危机,我国迅速作出反应,主动调整工作思路,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出现了创新发展的新格局,但这场危机还远远没有结束,人民法院作为审判机关实践科学发展观如何面对现实,在扩内需、保增长中发挥出大的作用,这是一个新的课题。南阳中院及时更新思想模式、审理模式及执行模式快速适应保民生、保稳定的需要,效果明显。

一、更新危机背景下的思想模式

(一)树立“三个至上”的思想。在全国人民法院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上,正式启动了“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活动,“人民法官为人民”是以“三个至上”为指针的,就是要求人民法官切实加强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把司法融入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时代洪流中去,服务大局,服务稳定。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中,南阳中院党组一班人认识到: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和司法观念必须有机结合,这种结合要求法官在审判工作中既要依法平等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要兼顾国家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利益,如果机械办案,就会造成社会矛盾难以调和,企业倒闭引发出职工和农民工群体上访。三个至上体现出了政治性、法律性,是有机地辩证与统一,党组要求全体法官全面履行党的根本宗旨,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贯彻社会主义宪法法律。南阳中院结合“三个至上”,还开展了“新解放、新跨越、新崛起”大讨论活动,以贯彻科学发展观为主线,在思想上增强了凝聚力,在工作上发挥了创造力,“三个至上”的思想明显增强,工作作风明显转变,服务意识明显提高。

南阳中院把“三个至上”贯穿在审判实践中坚持司法为民,保障群众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把方便当事人诉讼作为司法为民的基础性工作来抓,把案结事了贯彻于诉讼活动的全过程,把司法救助作为群众排忧解难的重要措施,把接受当事人的监督作为改进审判作风的重要渠道,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立足审判,提出为人民办实事的具体措施。今年又出台了继续为民办好十件实事的措施就是具体地司法为民,人民至上思想的体现,十件实事涉及立案、审判、执行、涉诉信访等诸多方面,公开向社会承诺办好十件实事,定期通报大接访和打击“两抢一盗”、“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开展情况,认真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工作效率的突出问题。目前,十件实事逐件落实,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南阳中院结合审判工作,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冲击,积极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提供了有效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二)树立服务大局的思想。南阳中院积极主动地服务于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司法环境,努力促进社会和谐,高度重视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落实好各项司法为民的措施,通过具体的司法活动,充分体现司法为民、便民、利民、护民,抓好为民服务这个第一要务,追求高质量与高效率,公正公开取信于民,特别是重视做好有关大局稳定的信访工作。近年来真抓实干,切实解决了一大批难案、缠案。南阳中院特别关注解决了生活困难的当事人的诉求。一年来,开展了集中接访,受理各类案件421件,全部办结。接待申诉人员3210人次,调查复查391件,目前办结298件,使大多数上访老户的利益得到合理保护。妥善解决了一大批事关稳定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信访案件,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大局的和谐稳定。南阳正处在一个经济社会加速转型,工业化,城镇化加速推进的关键时刻,经济社会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依然比较突出,特别是受去年以来世界经济危机的影响,信访案件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涉及到诉讼案件依然严峻,南阳中院及时思考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新变化、新动向,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深入开展了“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以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讲正气、树新风”、“大学习、大讨论”等一系列专题活动,创新服务大局的工作机制,服务大局,确保稳定。

(三)树立争创一流的思想。扩内需保增长不能满足于已经取得的成绩,从审判部门到服务部门都必须树牢争创一流的意识,目前开展的学习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经验,争创一流的审判业绩,提供一流的法律服务,构建一流的管理机制,实现一流的司法保障,打造一流的审判队伍。南阳市中级法院是内陆法院,与东营法院相比较,差距在哪里?院党组号召大家找差距,从东营中级法院的经验中得到启示和鼓舞,差距就在于看成绩多,满足于现状,争创一流的意识不强。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中要把“为人民司法,促社会稳定”当作永远的起点,是南阳中院全体干警的不懈追求。院党组从争创一流入手,强化了政治建设,完善了一把手负总责,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切实抓好队伍的廉洁自律,全院法官当场拒礼拒贿260人次,当场无法退回的交纪检部门39人次,拒收现金和实物折款18.3万元。进一步加强了业务建设,强化了管理服务水平,重视发挥绩效考评的导向作用,考核重点放在办案质量、效率及效果上,对法官队伍和个人的绩效考评重点放在素质能力、工作业绩和廉洁形象,牢固树立了创先争优的思想。努力提供一流的司法服务,加快庭审直播的步伐,每一判决文书附属法官说法,裁判文书一律上网。强化诉讼调解,释法答疑,判后回访双方当事人,远程审案,网上立案,司法救助,法律援助,不断创新便民措施,。

二、更新危机背景下的审理模式

(一)主动服务。南阳中院面对宏观形势变化而引发出的企业纠纷的案件,结合审判任务,深入企业建立与企业的联系制度,主动上门服务企业,也叫能动服务。在危机背景下,南阳中院开展了走访企业的活动,发放问卷,从立案、审判,执行等方面出台一系列措施。目前,企业经营因资金困难,市场需求萎缩,还有一些企业官司缠身,严重影响到企业生产和职工生活,波及到经济秩序和大局稳定。南阳中院在扩内需保增长中站在司法维护政权稳定,为人民司法,充分认识到如果机械办案造成企业倒闭或引发集体上访就是法官缺乏大局意识,就是被动司法。法官们把主动服务作为司法观念指导办好每一个案件,全力服务“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大局,帮助企业度过难关。认真落实司法救助措施,对实际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的1111件案件,依法缓、减、免诉讼费用306.7万元,确保了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今年以来,南阳中院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最高法院《关于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和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若干意见》,牢固树立“保企业就是保增长,保企业就是保民生,保企业就是保稳定”的执法理念,以企业发展为根本标准,充分履行审判职能,帮助企业分忧愁、解难题、渡难关,为企业提供及时有力的司法保障。坚持做到为民办实事,为企业办实事,深受企业欢迎。今年五月十日,南阳中院又制定了《服务企业发展十项措施》,将危机背景的审理模式放在了主动服务上。

(二)企业至上。在世界经济危机的特定的环境条件下,审判工作把维护企业的利益看待高于一切,这也是服务大局稳定所必需的。在现代社会生活中,企业日益成为各方利益的综合承载体,其生存发展更是维系着社会和谐,而法官的司法理念对涉诉企业的案件的处置严重影响着企业,即运用司法手段,处理好企业生存这个第一的问题,用以前的做法叫“养鸡下蛋”、“放水养鱼”,用现在的理念叫“企业生存”、“企业发展”,不管是下蛋是养鱼,不论是生存是发展,一句话,司法必须考虑企业利益,“企业至上”。人民法院采取司法措施,进行利益平衡,也称之谓平衡保护,并优先保护生产要素。在金融危机特定形势环境下,企业每一个案件,特别是标的额巨大的案件所涉及到的利益平衡更为复杂棘手。最近,南阳中院出台的《南阳法院服务企业发展十项措施》,要求市中级法院和各基层法院领导班子成员,选择一个骨干企业和几个市、县所属企业,确定为房地产开发和建筑类企业,金融保险企业,并且抽出一部分审判人员联系困难企业和各类涉诉企业,建立经常性的联系制度,对所联系的企业,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企业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充分了解企业的司法需求,及时完善服务企业的各项措施,定期开办培训班,培训企业经营人员,结合经济发展形势和审判工作实际,以案说法,提高企业管理人员依法经营和风险防范能力,并且,大力开展巡回办案,就地审判,深入到工矿企业和发案地公开开庭,为企业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注意发现和分析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风险隐患,及时提出司法建议,帮助企业堵塞漏洞,防范和避免经营风险,减少和预防经济纠纷的发生。

(三)司法保护。南阳中院对涉及企业的各类案件采取司法保护的措施主要是多种渠道立案,一是预约立案,二是上门立案,三是传真立案,四是网上立案,克服了过去那种坐堂式立案,用各种快速便捷的立案方式,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审理工作,并认真做好诉讼指导和风险提示,引导企业依法理性表述诉求。南阳中院在司法保护措施中更加注重遵循辩证及动态保护,能动回应社会需要发挥出作用,主要是针对企业情况而决定,一是对于困难企业决定需要司法保护时,减交、缓交诉讼费用,积极施以救助;二是能动超越法律规定,在法律规定之外寻找解决办法,除调解以外,根据具体情况施以救助方法;三是“三快四优先”,即快审、快结、快执,优先受理,优先保全、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四是特案特办。特别是对涉及国计民生、重点项目,例如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案件,重点企业的案件,做到急案急办,特案特办,抽调精英,组成合议庭,高质高效的解决纠纷,及时、有效、合法保护了企业的利益。

南阳中院还加强了对金融、保险业的联系,积极引导,化解风险,对于引发的融资借贷、消费贷款、投资理财、房地产信贷、弱体性存储合同纠纷案件建立起绿色通道,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并且考虑到地域经济发展之间的差别,银行与企业的合作因素等等特点,妥善化解纠纷,让双方满意,长期合作,互助双赢,同时运用专政手段打击非法集资、地下钱庄等破坏国家金融监管的犯罪活动,维护金融市场安全。及时协调公安、检察部门严厉打击盗抢、破坏企业资产、生产经营违法犯罪行为,从重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侵犯知识产权、破坏电力设备等以及黑社会性质的刑事犯罪案件。例如近期审理的白玉岗等二十余人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群众反映很好。中级法院一年来共审结涉及刑事犯罪的案件549件,涉及民事方面的案件2321件,涉及行政方面的案件210件,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在积极营造和谐稳定的生产经营秩序方面,及时处理涉及企业的行政案件,监督和支持国家金融监管部门依法行使管理权,维护金融企业的合法权益。行政审判妥善处理涉企行政案件,及时制止行政部门对企业的乱收费、乱摊派、乱管理,规范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及时化解企业用工、土地、房屋拆迁等引发的群体性矛盾。

三、更新危机背景下的执行模式

(一)积极探索涉及企业案件执行的新方法。从有利于企业生存发展,有利于保障企业员工生计、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加大涉及企业案件的执行力度。南阳中院自去年6月份以来受理各类执行案件221件,执结145件,执结标的额近3亿元。南阳中院的做法是在被执行人有能力执行的情况下,穷尽措施,力克执行难,为企业实现合法权益,对涉及企业为执行人的情况下,首先在做好申请执行人思想工作的前提下,依法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罚款、没收等强制措施。对于大型生产设备、主要生产线等生产设施不搞异地扣押,对地方骨干企业采取强制措施以及重大执行举措在当地党委、人大的同意下进行。对于双方当事人均为企业的案件,讲究执行艺术,通过和解方法达成协议,合作发展,对于确已无法经营的被执行企业,也要做到诉前保全,防止企业资产流失,对有发展前景及有望挽救的被执行企业,依法为企业生存发展提供空间和机会,充分运用和解方法执行,用债权转股权、债权转经营权等灵活多样的和解执行方法,帮助企业度过危机,避免产生不稳定因素,执行款物到位后及时交付申请执行人,快速进入流通领域,以盘活资金,让资金发挥更大作用。

(二)及时提出执行建议。南阳中院在执行工作中的执行建议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一是发现企业因资金链条断裂,投资者出走等经营异常行为可能引发群体性的事件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执行建议。二是发现执行将会发生影响企业生产或社会稳定的事件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执行建议。三是对于破产案件执行中涉及到职工安置、优化组合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四是针对涉及清理积案、农民工工资拖欠、特困企业、特困群体的向有关部门发出执行建议,一年来提出有价值的执行建议26条,得到了有关部门的配合和回应,司法建议加大了协调的力度,特别是建立执行救助基金方面的执行建议,有力地促进了社会稳定。

(三)把解决执行难作为政治责任。南阳中院把解决执行难作为政治责任,在应对金融危机的过程中,法院执行工作呈现出的新的特点,执行难的问题更加显现。强化执行工作的责任落实,抓着骨头案不放手,强力攻克难关,并且注重建立健全执行工作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协调配合机制和执行联动威慑机制,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社会各界配合的执行工作格局,各有关部门搞好协调配合,实行社会联动,综合治理,各部门都把解决执行难作为扩内需,保稳定的政治任务,发挥优势,提供支持,努力实现执行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防止和减少了涉及执行上访问题的发生,把中央提出的“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落到实处。对涉及新一轮困扰企业的三角债务案件执行时,帮助企业弄清风险类型、风险原因、风险后果、风险防范、化险为夷,建立一套补充、积累、管理流动资金的长期的行之有效的稳定机制,提高企业自筹资金的能力,不但做到案结事了,而且还做到结案促进企业发展,帮助企业防范和化解风险,做到知险化险,推动企业的解困机制的建立,增强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以及产业机构升级换代等深层次问题,在执行中保护,在保护中执行,实现了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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