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河南省内乡县法院积极采取四项措施,不断更新管理理念,健全警车管理、使用、监督的长效机制,实现警车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连续五年无违规、无违纪、无事故,为审执工作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一是领导重视,确保警车服务审判。该院高度重视警车管理、使用工作,将警车管理作为法院规范化管理的重要内容。明确警车以审判执行工作为中心,服务送达法律文书、押解被告人、巡回审判、调查取证等审执工作,严格杜绝警车私用和滥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严格追究违反规定使用警车的责任人,确保制度的落实。
二是建章立制,规范车辆管理。出台《内乡法院规范警车使用管理的若干规定》实施细则、《内乡法院警车管理使用情况专项督察制度》、《法院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成立警车管理办公室,负责全院的警车出行及管理,并在全院内推行奖惩制度,推进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以制度管车的管理模式。
三是科学管理,严格车辆使用程序。对全院警车实行集中停放,统一管理,在法定节假日以及双休日,除办案、出差等工作需要外,所有警车对号停放在院机关指定位置,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出车,并禁止警车在院外过夜;非公务活动禁止警灯警笛乱闪乱鸣,不准将警车停放在酒店、宾馆、洗浴中心、KTV等娱乐场所。严格落实节假日派车单制度,派车单由用车人填写(派车单要详细填写用车人、用车任务、目的地、出车时间等信息),报请所在主管领导同意后,凭派车单出车。
四是加强监察,开展专项督查活动。由该院纪检监察部门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项结合,加强车辆管理的日常督查力度,严查违规行为;对违规无照驾车、酒后驾车、公车私用的部门,予以全院通报批评,造成事故的,不但追究责任人的行政和经济责任,还要追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并将警车管理纳入《百分考核目标管理责任书》,进行绩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