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入托被摔伤,法官调解促和解。12月30日,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城关中心法庭的法官,利用双休日时间,经过耐心的法律思想工作成功调解了一起儿童入托不慎摔伤所引起的损害赔偿纠纷案。经调解被告赔偿原告各项损失40000元,当庭履行,使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2012年10月28日,8岁的刘某因母亲外出打工被送往被告李某开办的午托寄宿,第二天下午放学后,刘某被接到午托内,吃完饭后,李某带领学生们去附近的广场玩耍。期间,老师独自离开去给一个学生买药。刘某在玩耍过程中,不慎从广场栏杆上摔下,被医院诊断为额叶脑挫裂伤,被鉴定为九级伤残。刘某将李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药费等共计90912.49元。
新野县人民法院城关中心法庭法官王坤亚承办此案后,耐心细致做双方当事人工作,双方剑拔弩张的对立情绪得到了缓解。开庭后被告李某一度扬言,要离开新野外出务工,使刘某得不到赔偿。案件仅仅得到判决并不是真是的结案,重要的是案件能够得到案结事了。为了使刘某能够拿到赔偿款,王法官三番五次到李某家去做思想工作,开办午托就应该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虽然刘某是在广场摔伤,但是视为在午托生活的延伸,8岁的孩子以后要走的路还很长,还要读书学习。功夫不负有心人,王法官的努力使李某很受感动,最终李某愿意拿出四万元现金赔偿刘某。又经过对刘某家人做思想工作,最终同意该赔偿数额。看到怒目相对的双方当事人眉开眼笑,握手言和,王法官会心的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