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城关法庭认真组织落实联系基层、联系群众活动,通过积极推行定期组织包村干警下基层的工作机制,有效的调解了多起矛盾纠纷。
2012年9月份《南阳晚报》读者来信一栏刊登了一起汉华街道蔡庄村发生的相邻关系纠纷,尽管这起案件当事人没有求助法庭,但分包干警王坤亚、王香菊看到报纸后,感觉诉前化解这起纠纷是自己义不容辞的职责,如果矛盾化解不了,将引起不安定因素。两位同志在报纸看法当天利用中午时间加班来到现场,通过对求助群众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详细询问,了解到纠纷双方系邻居,因相邻关系问题产生矛盾。两位法官耐心细致的讲解为他们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八十四条至第九十二条等相关法律法规,并劝解他们作为邻居应当团结互助、和睦相处。通过调解,一方当事人作出让步答应三日内移除障碍物,最终双方在两位法官和村干部的见证下达成协议、握手言和。
如果不是坚持司法能动,而是将这一纠纷引入的司法程序,将加大案件的处理难度。组织法官定期下基层,不仅能及时方便群众诉讼,对当地群众进行法治宣传,也能使法官深入了解社情民意和辖区社会治安状况,积极主动的进行调解,使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汉华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及当地群众对法庭这一做法也非常满意,给予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