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在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活动中,不断创新巡回审判新举措,采取五项措施巡回审判便民诉讼凸显效果。
一是组成巡回合议庭,坚持“固定时间、固定地点、固定人员”的“三固定”工作机制,确保“零距离”方便群众诉讼。
二是对所有巡回审理案件,做到快立案、快审理,程序上采用普通程序简化审判、简易程序即立即审即结、送达上尽可能采用快捷方法,处理上尽可能适用调解方式;能现场诉前调解的诉前调解,及时化解矛盾。
三是对巡回审理的案件,采取“驻点式巡回”与“流动式巡回”相结合的方式。
四是针对当事人和案件的特殊情况,由当事人“预约”,审判人员核准后,到当事人一方住所地开庭。对在当地有重大影响以及婚姻家庭纠纷、继承纠纷、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等类型的案件,多选择居民院落、社区办公室、田间地头、建筑工地、厂矿企业等场所“流动式巡回”审理,以扩大宣传教育效果。
五是制定了《巡回审判案件考评办法》,对办案的数量、质量、效率、效果等做了明确的规定,实行月通报、季评比、讲评制度,并把此项工作纳入各业务庭和个人绩效管理范围,奖优罚劣,调动干警工作积极性。
去年以来巡回审理案件956件,回访当事人2789人次,化解已激化矛盾115件,对涉及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的217起案件,依法减缓免交诉讼费用26万余元,对特困申请执行人和刑事被害人发放救助资金26.7万余元,让弱势群体切身感受到司法的关怀和温暖,最大限度地满足了人民群众对审判工作的新要求,促进了人际关系的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