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日报》:唐河县法院集中为移民发放执行款

发布时间:2013-01-14 08:39:23


本报讯 (记者张萌萌 通讯员曲霄矗 王明芝)2012年12月31日上午,唐河县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们踏着残雪,冒着严寒来到县移民局,为11名移民群众集中发放总额16992元的案件执行款。

尚军廷等11人均为唐河县毕店镇凌岗移民新村居民,2010年8月,他们将自家的小麦存放在河南省某粮业有限公司,11人先后共存放了15563斤。当年11月份,该粮业有限公司突然停止经营,11名群众将粮业公司诉至法院。

2012年年初,该院经依法审理后作出判决,判令粮业公司支付尚军廷等11人小麦款共计16992元。案件进入到执行阶段后发现,粮业公司因其法定代表人涉嫌犯罪,现羁押在看守所。其公司已负债千万元。

刚开始,因不理解案件执行难度,部分移民以未得到执行款为由闹着要上访。该院一方面加大与申请人的联系,另一方面和县移民局联系,共同做好移民的稳定工作。经过和其他债权人的多次协调,最终形成和解意见,对粮业公司仓库粮食的执行款优先偿还移民,并在县移民局将执行款集中进行发放,还对部分家庭困难的移民群众免除了立案费。

责任编辑:廖靓    

文章出处:《南阳日报》2013年1月14日第A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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