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河南省社旗县人民法院从选拔任用、管理考核、权利保障等方面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规范化水平。2010年一审案件陪审率为74.85%,2011年为87.79%,2012年为93.53%,陪审案件无一受到违法审判责任追究。
拓宽渠道,优化陪审员队伍结构。严把推荐报名、资格考察和提请任命“三道关口”,坚持广泛代表性和专业性相结合。选任范围覆盖工会、妇联、教育、行政机关、街道社区、企业等。注重吸纳具有专业背景的陪审员,发挥在各自领域的专业特长。注重吸纳具备法律知识、热爱陪审事业的自由职业者,保障了陪审员队伍陪审能力和陪审时间的稳定性。
重视培训,提升陪审员业务素质。将陪审员的培训纳入干警年度培训计划,采取岗前培训、专家授课、庭审观摩等形式,提升陪审员的案件参审能力。本院“法官讲坛”、案件讨论评议等业务学习活动均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加。选派人民陪审员到省法官学院参加最高院和省高院组织的人民陪审员业务培训。
加强管理,完善陪审员工作机制。制定《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建立了政治处和审管办共同管理、对陪审员进行统一调配使用的工作制度。完善陪审员考核机制,建立陪审员工作业绩档案,采取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长期稳定履行陪审职责、在审判工作中有显著成绩的人民陪审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创造条件,保障陪审员权利和待遇。不断提高普通程序审理案件陪审率,尤其是涉及群体利益、公共利益的案件以及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积极落实陪审员保障机制,将陪审费用列入法院财政预算。提供陪审员办公场所,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订阅《人民法院报》、《公民与法》等专业期刊和业务书籍,尽力为陪审员创造良好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