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日报》:不还债 刑事拘留

发布时间:2013-01-21 08:36:22


本报讯 (记者张萌萌 通讯员曲霄矗 王明芝)近日,唐河县法院将一起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涉案被执行人孙某被公安机关当场刑事拘留。

孙某因民间借贷纠纷被薛某诉至法院,唐河县法院经依法审理后于2011年9月13日作出民事判决,判令被告孙某归还原告薛某现金20.3万元。判决生效后,因孙某一直不履行法院判决,薛某向唐河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唐河县法院立案执行后,立即向被执行人孙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孙某逾期仍未履行。随后,执行人员多次找到孙某,但孙某总是以种种借口推托。为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利,唐河县法院遂依法以涉嫌拒执罪将孙某移送公安机关。

责任编辑:廖靓    

文章出处:《南阳日报》2013年1月21日第A6版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