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法院增强反腐倡廉的坚定性和自觉性,把深化法院廉政建设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把清正廉明作为法官、法院的立身之本。
一是规范干警行为。积极传达贯彻上级转发的中央纪委《关于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廉洁自律的通知》。集中组织学习中央政治局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以及最高法院改进司法作风“六项措施”。要求干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对违反规定的一律严肃查处。
二是健全廉政制度。院长与各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与部门干警分别签订《廉洁承诺书》,构筑“三级承诺”制度,将管理延伸至八小时之外,实行“全方位”、“全天候”的监督管理;实行廉政监督卡制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各界人士担任廉政监督员,对干警进行全面监督,如发现不廉现象可拨打监督电话向纪检监察部门或院长反映;建立起内部自律管理、外部监督制约、内外互补联动的廉政制度。
三是强化外部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代表到法院视察工作、旁听庭审、召开座谈会等,全面实施“阳光工程”,杜绝“暗箱操作”。今年以来,已面向社会各界开展了三次“公众开放日”,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逐步拓宽接受群众举报的渠道,完善举报线索的管理机制,充分利用网络举报信箱,并逐步完善对举报的反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