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新野县,三国时诸葛亮羽扇轻挥、火烧新野曾使这座小县城一度闻名遐迩。今天,在这片土地上,活跃着一支务实创新、备受群众称赞的人民法官队伍。近两年来,新野县人民法院能动司法,积极探索,创新社会矛盾化解机制,构建了“一纵两横”的社会矛盾化解体系,将大量的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取得了良好的效果。2012年以来,该院诉讼案件结案率、民事案件调撤率、诉讼案件自动履行率同比分别上升了4.9%、6.7%、14.2%,上诉率、上诉案件发改率、涉法涉诉信访量同比分别下降了4.7%、7.4%、32.6%,为维护县域经济社会的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法官走基层 排查矛盾解纷争
“齐局长,谢谢你们,昨天白某已将土地承包款还清了,其他村民已经开始陆续交纳修路款项。谢谢你们,谢谢支持农村建设呀……”2012年7月23日刚一上班,新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齐清风就接到基层联系点村干部白占锁打来的电话。
7月17日是新野法院执行局的下基层走访日。负责联系辖区施庵镇白岗村的执行局干警在到该村走访时,发现一件奇怪的事情:本来修建“村村通”公路是方便村民出行的一件大好事,可该村的部分村民却有抵触情绪,故意拖延缴纳应承担的修路款。经过进一步了解,原来是村民白某无故拖欠土地承包款2000余元不缴纳,村组干部束手无策,引起部分村民对村干部的不满、猜疑,因此拖延交纳应承担的修路款。联村干警将这一情况向齐清风汇报后,他立即和联村干警赶到白岗村,协调解决这一问题。他带领联村干警、村干部找到白某家中,白某几次都避而不见。7月21日是周六,齐清风和联村干警一大早就赶到白某家中,将其堵在了家里。白某见他们牺牲了休息时间,不顾天气炎热,赶过来,深受感动,但仍以手头不宽裕为由,不愿交承包款。齐清风和联村干警和白某拉起了家常,说起了新农村建设,委婉指出由于他不及时交纳承包款,已经引起部分村民的不满,影响了修路款的及时收集,是对整个村民利益的侵害,并诚恳地提出,如果他真的没有能力交纳,法院干警可以先替他交上。白某感动之余,当场表示两天内一定将承包款凑齐,决不再影响“村村通”工程施工。
据了解,从去年开始,新野法院即开始了走基层、联群众活动,引导干警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通过执法办案和开展常态化的走访活动,排查化解矛盾纠纷。该院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由每名党组成员根据情况分包联系1至2个乡镇,全县272个行政村每村确定一名干警为联系人,建立基层联系点,联系干警要经常进村入户走访,包括一般走访和案件走访两种形式。一般走访,即联系干警要经常入户走访群众、村组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负责人、已办结案件当事人,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和化解工作,真正做到察民情、知民意、解民忧、实现法官与群众心与心的交流、交谈、交朋友。法院制作基层联系点公示牌,标明联系点干警的姓名、手机号码和监督电话,悬挂于村部等醒目位置,并同时在村学校、小卖部、卫生所等公共场所张贴,便于随时联系,使人民群众感受到法院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是真心实意为老百姓办实事、办好事、解决矛盾、化解纠纷的,从而愿意向法官说真话、说实话,有利于矛盾纠纷的解决。对案件调查走访,要求“凡立一案,走访一片”,尤其是对于婚姻家庭、相邻关系、土地承包、宅基地、侵权等纠纷,承办法官均要走访当事人、邻居及所在村组干部,深入了解纠纷发生的起因及相关问题,为彻底做好矛盾化解工作打下坚实基础,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
今年,新野县法院在开展常态化走访的基础上,在基层联系点设立“法官工作室”,为每名干警发放统一的走基层、联群众工作日志,要求院党组成员、联系干警每月到工作室工作一次,集中处理群众法律咨询、涉诉涉法信访和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等工作,并做好记录,及时回访。截至目前,该院召开不同形式的群众大会、群众代表大会或者村组、党员干部会620余场次,发放联系基层、联系群众明白卡12000余份,悬挂、张贴公示牌90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320余人次,收集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70余条,排查、化解矛盾纠纷500余起,受到了党委、政府及人民群众的好评。
加强部门联动 综合治理化矛盾
去年,新野县法院与县司法局经过充分调研、协商,联合出台了《开展“庭所联动、诉调对接、综合治理化解社会矛盾”活动的指导意见》,在全县各人民法庭和司法所广泛开展庭所联动活动。
人民法庭在司法所设立“人民法庭巡回审判点”,司法所在法庭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搭建联动工作平台;人民法庭在指导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工作的基础上,依法及时审理司法确认案件,支持其依法开展工作;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对属于人民调解范围的纠纷进行调解,接受法庭委托调解和协助调解;人民法庭积极协助司法所召开人民调解例会,对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指导,共同排查、化解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做到发现在早、行动在先,合力将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诉讼之前。
2012年6月23日是农历端午节,五星乡罗某的儿子和其他四个小朋友一起到村边的小河游泳不幸溺水身亡。由于四个孩子害怕被责骂,互相约定不得向他人提起,也没有及时向罗某家人报信。罗某十分愤怒,到公安机关报案要求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公安机关经过调查,认定罗某儿子系自己溺水身亡与他人没有关系、不予立案后,罗某对其他四家视若仇敌,矛盾一触即发。得知这一情况后,五星中心人民法庭庭长王宁马上和司法所工作人员组成联动工作小组一起赶到罗某家中,首先向其表示同情,同时指出其他四家应该对他进行适当的补偿,而不是赔偿。话没说完,罗某就暴跳如雷,将他们赶出门外,拒绝进行调解。王宁没有气馁,一边由该村的诉讼联络员继续利用熟人关系给罗某进行解释,一边分别给其他四家做工作,进行法制教育,告知他们虽然没有构成侵权,但根据孩子们相约去游泳的事实及对罗某的同情,也应承担一部分补偿,并向罗某介绍以前调处过的案例,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终于感化了罗某,同意进行调解。7月4日下午,当法庭和司法所工作人员共同将补偿款送至罗某家中时,他激动得流下了热泪,拉着王宁的手连声说:“谢谢王庭长,为了我家的事,你们大热天也不休息,让俺说啥好呢……”
类似这样的事情,在新野法院、司法局开展的庭所联动、诉调对接、综合治理化解社会矛盾工作中比比皆是。今年以来,新野法院各人民法庭和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640余起,成功化解600余起,调成率为93.7%;达成协议后申请司法确认57件,经审查对51件依法进行了司法确认;共有527件民事案件以调解、撤诉结案,调撤率达79%,促进了基层的稳定与和谐。
司法联络员
基层纠纷的“天气预报员”
“刘庭长,元帅村的赵某和别人一起喝酒后死了,他家里人把尸体抬到喝酒的主家门口了……”2012年2月9日,农历正月十八,节日的喜庆氛围还未退去,正在法庭阅卷的新野法院新甸铺法庭庭长刘永辉接到了司法联络员李丛涛的“报警”电话。
接到电话,刘永辉马上起身,组织人员赶往辖区元帅村。在路上,他通过电话了解了事情的起因:前一天,元帅村的李某等六人在李某家聚在一起吃饭、喝酒,同村的赵某明知自己身体有病,仍不听他人劝阻,执意饮酒,回家后猝死。赵某家人和李某等协商不成,就将赵某尸体抬到李某家门口,双方各自纠集二三十人手持棍棒,形成对峙,现场气氛十分紧张。法官们在路上分析了情况,一致认为应首先稳定双方情绪,将双方助威人员解散,才能控制局势,并顺利化解纠纷。
刘永辉等人到达后,首先向其他参与人员讲解盲目冲突、意气用事可能带来的后果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消除他们的从众心理,瓦解了助威人员的心理防线,分散了聚集的人群。然后,他们召集双方当事人,指出双方的过错,分别从情、理、法等角度对双方进行批评、教育。法官们有理有据,合情合理的话,说得双方低下了头。刘永辉和法庭工作人员及司法联络员李丛涛等人经过连续六个多小时的调解,终于使双方达成了协议,成功化解了一起可能引发群殴事件的纠纷。
这是新野法院推行司法联络员工作机制的一个缩影。新野的县域情况是以农业为主,外出务工人员较多,经常出现找不到当事人的情况;成立中心法庭后,偏远地方的当事人到县城或法庭参与诉讼成本较高,给当事人带来不便。新野法院经过充分调研,在乡村、社区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调解员、基层干部及当地德高望重、热心服务、群众工作能力强的群众中选聘司法联络员,在全县建立便民诉讼网络。司法联络员的职责主要是代当地群众向人民法庭递交诉状,进行诉前法制宣传,引导当事人依法、合理进行诉讼,协助人民法院送达法律文书、做好服判息诉等审判辅助工作,在司法和人民群众之间架起沟通的桥梁和纽带。同时,司法联络员也是信息员,村村都有。由于他们来自群众,生活在当地,能够及时发现问题隐患、矛盾苗头,可以为法庭做好矛盾纠纷的“天气预报”工作,便于早发现、早解决。
2012年以来,全县200余名诉讼联络员及时向法庭提供矛盾纠纷苗头670余次,参与化解纠纷1200余起,既方便了当事人进行诉讼,也使法院提高了诉讼效率,受到当事人和社会群众的普遍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