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南阳】灵活调解让案结事了

发布时间:2013-02-25 08:28:47


“谢谢中院的法官们,一下子把我们的事解决了,我们再不跑了!”日前,当30名从事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的农民工从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手中接到10余万元工资款时,激动地连声向南阳中院的法官们道谢。

南阳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渠首所在地,16万移民需要异地安置,大量的农民工投入到移民村工程建设当中。2011年初,海南一建筑公司宛唐分公司承包了唐河县桐寨铺乡移民村建筑工程后,将部分工程分包给了张某,张某又将该工程交由潘某负责施工。为了加快工程进度,潘某雇佣了当地的30余名农民工具体施工,约定每平方米工程支付人工费160元。工程完工后,张某给潘某出具了欠条,欠条写明欠30名农民工工资13万余元。然而,令人没有想到的是,张某出具欠条后下落不明,30名农民工的工资成了白条。潘某非常着急,便以30名农民工代理人的身份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仲裁机构裁决由宛唐分公司承担支付农民工工资责任。宛唐分公司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法院作出维持仲裁裁决的判决后,宛唐分公司仍不服,向南阳中院提出了上诉。

南阳中院承办法官经过阅卷,发现原审存在潘某委托代理手续不全,此案有明确的欠条应属普通民事纠纷而不属于劳动合同纠纷等诸多问题,按规定应发回重审。但这样一来,30名农民工很可能要很久才能拿到生效判决。合议庭考虑到农民工挣钱不易,决定“灵活司法”调解该案,争取使农民工尽快拿到血汗钱。

承办法官首先做好潘某的工作,让潘某先给农民工算好账,确定每一个人的工资额。然后,合议庭把农民工召集到一起,向农民工讲明案件的利弊得失,30名农民工同意调解。接着,承办法官与宛唐分公司负责人取得联系,讲明作为承包人违法转包的最终法律后果。宛唐分公司负责人非常理解合议庭化解矛盾的良苦用心,答应先垫付农民工工资,并表示愿意撤回上诉。

双方意见一致后,合议庭趁热打铁,再次赶赴唐河,督促宛唐分公司为农民工兑现了工资。当农民工们拿到一摞摞现金时,脸上露出了满意的微笑,连声称赞“灵活司法”好!

(卢国伟 江毅轩)

责任编辑:廖靓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2013年2月22日第0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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