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河法院五项措施搞好人民陪审员增选工作

  发布时间:2009-06-18 09:10:41


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人民陪审员增选工作的通知》的各项要求,今年五月份以来,唐河县法院采取五项措施落实人民陪审员增选工作,确保该项工作圆满完成。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职责。为了避免工作流于形式,确保选任工作落实,该院成立了人民陪审员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并形成由政治部门、立案庭、业务庭组成的人民陪审员工作管理机构体系。同时明确该项工作由政工部门归口管理,具体负责陪审员的选任、培训、考评、奖励以及与外部单位的联系协调等工作。

二是规范选任程序。对人民陪审员名额的确定、宣传动员、预选、审查及任命等事项均做了精心布置,制定了较为完备的选任程序和操作规范。对推荐的候选人和申请报名的个人,会同司法行政管理部门认真审查,在符合条件的候选人中实行好中选优提请区人大常委会任命。

三是多渠道筛选人选。向社会公布人民陪审员的任职条件、名额、工作程序、报名方法等鼓励个人自愿报名;加强与县人大、政协和司法部门及乡镇党委政府的沟通联系,向各单位发放《推荐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的通知》,确保最大限度地在社会不同行业、不同性别、不同年龄的中挑选出文化水平高、有一定法律功底、热心于审判工作的优秀人才充实到陪审员工作队伍。

四是严格把好审查关。该院通过选任前的培训考核,严把推荐报名关、资格审查关和提请任命关。

五是公开选任过程,杜绝“暗箱操作”。在选任过程中,该院做到每一个程序步骤都要公开张榜公布,确保选任过程的公正公开、阳光操作,以最大限度的保证人民陪审员来源的广泛性,代表了社情民意。

截止615,唐河县法院共收到各单位各部门推荐人民陪审员人选共60人,人员涉及政府、教育、卫生、企业事业单位、社区、村委和个体户以及外来务工人员等各领域。这些人选都具备了“代表性强、学历层次高、专业领域广,综合素质高”的特点,他们中有基层工作丰富、擅长民事调解工作的社区干部,还有的“模范人民调解员”以及具有一定的审判实践经验的资深人民陪审员,基本上实现陪审制度应有的广泛性和群众性。

责任编辑:陈曦 夏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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