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凡之中见真情

  发布时间:2013-03-05 10:46:27


我叫张庆銮,男,45岁,系社旗县司法局城关法律服务所工作人员,因工作关系,和法院、法官们几乎天天打交道,对他们的情况较为熟悉,他们有的常年带病坚持工作,有的想方设法地化解多年的矛盾纠纷,有的默默地帮助困难当事人,时常让我为之感动。这些在平凡的岗位上无私奉献的法官中,杨明宣便是很有代表性的一位,他的爱民之心、为民之德、助民之行,真正地树立了老百姓心中的法官形象,弘扬了老百姓所热切渴盼的司法正气。在这里,我讲述一个我所代理的案件中所亲自遇到的发生在杨明宣身上的故事。

在原告张某与被告陈某离婚纠纷一案中,我是原告张某的诉讼代理人,这个案件是201212月初开庭审理,由杨明宣独任审判。庭审中,原、被告均同意离婚,但就小孩抚养及财产分割问题却各执已见,双方均要求小孩随自己生活,并在分割共同财产时要求将在广州市运营的厢式货车一辆分给自己,其他财产分给对方。经多次调解无效,法庭于201212月判决货车一辆及在广州市经营的儿童玩具摇摇车十三台归张某所有,摩托车、电视机、洗衣机归陈某所有,张某补偿陈某15000元。双方均未上诉,判决生效后,陈某多次到张某家要求履行未果。后来,原告也未再与我联系。

2013126日下午三点多,我正在家里看书,突然接到杨明宣的电话,他的声音急促、嘶哑:你这会儿在家没有?要是没有特殊事情的话,请马上到晋庄镇陈建龙村来一趟,张某和陈某那个案件的当事人双方上百人现正对峙,很有可能发生械斗。挂了电话,我立即让儿子开车和我一起赶往晋庄镇。

四点钟,我到了事发现场,了解到以下情况:张某及父亲在广州经营生意,张某的母亲带孩子在家上学。这天下午,陈某从娘家带三辆车到张某家拉东西并要求张某的母亲给付15000元,张家的亲属、邻居认为陈某趁张某不在家之际,欺负独自在家的张家老人,几十人到场制止,双方胡吵乱骂,剑拔弩张,情绪近乎失控,陈某带的人被围,想走也走不了。陈某便给她的代理人打电话,代理人得知消息后,当即给因患重感冒正利用休息日在诊所输液的杨明宣打电话,让杨明宣设法到场制止,杨明宣一听消息,拔了针头便拦出租车赶到现场。

当时,我见到杨明宣站在两起人中间,声嘶力竭,极力地劝说着双方,有点儿站不稳的感觉。因我是本村人,且与张某是本家,门口聚集的人都认识,我赶紧上前把张家的人都劝离,杨明宣也说服陈某将带来的人劝回车里。杨明宣、陈某和我一起进入张某家中。这时,杨明宣已是满面痛红,快说不出话来,我急忙给他倒了一杯茶,茶水已无丝毫热气,且浑浊不堪,杨明宣端起杯子,将这看了就让人觉得难以下咽的茶水连续灌了五、六杯,长出一口气,说话才正常,原来他已经是烧得口干舌燥,半天没喝一口水了。

我们几个人开始沟通,与此同时,杨明宣与远在广州的张某联系,并在电话里通过陈某的代理人给陈某做工作。一直劝说到天黑,才把双方的工作做通。张某承诺在128日交付15000元,因不放心别人,要求将款汇至杨明宣帐户,由杨明宣负责转交给陈某,并在电话里嘱托他母亲,让陈某将摩托车、电视机、洗衣机及随身衣物、陪嫁物品拉走。陈某也很感动,认为杨明宣放弃假日休息时间,身患重病,为自己的事忙到天黑,当即表态,把电视机留下给张某家。最后,在杨明宣的现场监督下,陈某亲属将东西从张家搬出装车拉走。事情处理完以后,杨明宣搭我的车回家,一上车就栽倒在座位上一动不动,疲惫不堪。回到县城以后,他又到诊所继续输液。

这个事情也不大,但细微之处见精神,平凡之中见真情。在此,我也希望有更多的法官能象杨明宣一样,群众利益无小事,真正地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这将是法治之幸,老百姓之幸。

责任编辑:廖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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