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清产核资工作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阳中级人民法院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4月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南阳中院采购FYCG-2022-01
2、项目名称: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清产核资工作项目
3、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4、预算金额:200,000.00元
最高限价:20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南阳中院采购FYCG-2022-01 南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清产核资工作项目 200000 2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清产核资工作(具体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5.4质量要求:清产核资工作应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满足采购人需求;
5.5服务期限:90日历天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格,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健全的组织机构,必须熟悉《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和国家审计准则等法律规范,熟练掌握基本建设审计的各种规定,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依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施信用监管的通知》(宛公管办[2020]22号)文,供应商(供应商)在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时须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从“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
(5)供应商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格式自拟,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3月29日 至 2022年4月1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3.方式:现场领取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2年4月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909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2022年4月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南阳市新华东路1468号
联系人:马计东
联系方式:176*****
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3月29日